流動餐車攤販為省租金? 占用路邊停車格做生意恐違法-民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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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: 16 окт 2024
- 【民視即時新聞】台中市有台臭豆腐餐車,沒有固定營業據點,在臉書公告,每天擺攤地點,不少饕客,循線而來,卻被人發現,餐車疑似占用路邊停車格做生意,雖然不是常態性設攤,但警方表示,其行為已經違反《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最高開罰24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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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點餘地積點德吧! 不是很困難的不會走到這個地步 這些只要沒有影響交通 就沒有必要趕盡殺絕吧 這些不顧弱勢群體修法的都是風頭上的人 哪天輪到落魄時 可能就是被這些法逼死的報應
人家停車費有繳就好了~整天找人家的麻煩幹嘛??民視的記者們會不會太無聊??
流動餐車攤販 停車格不能停違法........ 要停哪裡做生意才不會開罰........
傻眼ㄟ 這個有什麼好檢舉的⋯⋯
記者吃飽太閒喔
只會找人民麻煩
檢舉的人看不慣不會把自己眼睛挖掉喔
人家賺辛苦錢
在那裡檢舉三小
台灣除了死板就沒了其它選擇可容,百年無一毛例外,年年百姓寒苦!
台灣法律就只會刁難人民,完全沒有可以讓人民方便一點的,什麼都是違法,樣樣都要罰!
老百姓只是要生存而已,尤其是上了年紀的人,找工作沒人要,想自己做個小本生意又要被這些無邏輯以及無人道的法律處處刁難!
到頭來,人民只是想要有一日溫飽兩餐而已,就只是這樣的小小要求而已,有過份嗎?何必這樣對待?
主要是收益太高了,而且其實流動攤販看似不用租金,但其實罰款就是租金。
肯找車位 才賣東西的算不錯了 一堆路邊轉彎處 任意停車賣東西的才可惡